深圳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該怎么處理,可以注銷嗎?
深圳實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以來,有個十分重要的改革便是將年檢(年度檢驗)制度改為年報,這里需要說明一下的是,原來深圳注冊的公司是需要每年親自到工商部門做年檢的,工商部門在企業營業執照上要蓋一個章,表示這個企業通過年檢了,如果這個公司沒有做年檢、或者查無下落,工商部門就會把這個公司的營業執照吊銷,要知道被吊銷的公司就只能注銷了,不能再繼續經營了。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和《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等有關規定,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一)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二)未在商事登記機關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三)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從實踐來看,深圳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主要原因有兩個,逾期未申報年報和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為了進一步防范虛假注冊公司和鼓勵企業盡快開展業務,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十分重視企業及時申報公司信息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對公司的注冊地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今年逾期未申報的深圳公司,工商部門都寄送商事主體聯系函,一方面提醒這些企業及時的補報年報,一方面也可以確定該公司登記的注冊地址是否真實存在,是否在該地辦公,如果無人簽收甚至查無此公司的,都會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需要申請移出異常的話就要提供公司住所的租賃憑證等材料了。
公司注銷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正本及所有的副本、股東身份證明、所有的公章(行政章、財務章、發票章等)
2、《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5、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一個公司注銷涉及到工商、稅務、銀行、公安等多個部門,具體流如下:
1、工商清算備案申請,期間你要處理好公司所有的財務問題及債務問題。
2、登報公示,45天之后才能進行注銷。
3、稅務注銷。到稅務局注銷申報辦理稅務注銷,清算稅務問題,如果稅務上有遺留的問題未解決,一定要先處理好才能做清算。
4、銀行注銷。帶上公司所有證件注銷對公賬戶。
5、工商注銷。到工商局辦理注銷手續。
6、社保注銷。到社保局注銷公司社保賬戶。
7、印章注銷。到公安機關注銷企業的公章、私章、財務章等。